法律问答

我家9岁男孩16年12月交通事故致右腿胫腓骨下段开放性骨折,17年4月做了伤残鉴定,定为十级,胫骨下段顾不愈合,5月底做了自体骨植骨手术。现在准备诉讼,可是新规下来了,请问,之前的十级伤残是否生效,在新规里(胫腓骨下段开放性骨折)能够成十级伤残吗?

2019-07-03 08:51: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因交通事故而发生骨折的,鉴定时间进行伤残鉴定时间是治疗终结。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中规定,
    1、评定伤残等级的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者却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2、治疗终结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
  • 按实际情况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是否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决定,请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零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第一百零二条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 按照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标准,可能是无法判定出伤残等级的。根据《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十级标准:

    (十)、肢体损伤致:

    1、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5%以上;

    2、双手感觉缺失25%以上;

    3、双上肢前臂旋转功能丧失50以上;

    4、一足足弓结构破坏1/3以上;

    5、双足十趾缺失(或丧失功能)20%以上;

    6、双上肢长度相差4cm以上;

    7、双下肢长度相差2cm以上;

    8、四肢长骨一骺板以上线性骨折;

    9、一肢丧失功能10%以上。
  • 您好,交通事故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造成伤残的还需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伤残鉴定一般是治疗出院3个月后可以申请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城镇还是农村居民情况计算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
    造成您左锁骨骨折内有固定物应该可以构成十级伤残,建议您申请伤残鉴定,伤残报告下来之后和对方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公交公司、肇事司机、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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