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离婚,孩子判给了男方,母亲为了防止未来的继母争夺房产,想把唯一的一套房子留给孩子,孩子今天才5岁,能办理过户吗,怎么能证明这个房产是赠与给孩子的?

2018-08-15 17:14: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了房子判给一方,需要离婚双方一起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注明归谁这房子),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双方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离婚析产过户,重办理一方名字房产证,只要200元手续费,没有其他税费缴纳。,你的情况,需住房还清贷款没办理完毕购房合同标注名字的房产证,之后,你俩再一起去办理析产过户,。
  • 离婚时,将财产过户给孩子:
    需要夫妻双方带着离异协议,离婚证,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以及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到住房管理交易中心,办理离异房产析产过户手续!
    由于是家庭离异析产过户,不存在缴纳税费,只有工本手续费几百元。
    须由抚养孩子的一方代替孩子办理手续。
  • 你好,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协议分割,只要双方自愿即可,坚持自愿原则,没有固定的比例。按均等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除此之外,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还应体现:  
    1、照顾妇女、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3、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定的原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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