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有人没经过我的同意闯进我家还要动手打人那么我打不过的情况下用家里的刀具打伤他人怎么算? 我要赔偿嘛?

刑事辩护
2019-07-03 10:53: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43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因此,如果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的伤害为轻微伤 那么警方会按照以上法律规定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对于对方的赔偿问题 警方会调解 调解不成 对方可能会发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综上 如果当事人年满16周岁 无论是行政责任还是刑事责任 只要够的上 就会被追究。同时还需要给予伤者赔偿。
    如果当事人未满16周岁,且未故意伤害对方至人重伤那么不会被追究行政或者刑事责任 但是其监护人需要承担赔偿对方的民事责任。
    如果当事人未满16周岁 但是故意伤害对方致人重伤,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 首先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 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打架斗殴应当依据具体情节区分是治安案件还是刑事案件,然后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刑法定罪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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