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诉讼请律师需要多少钱,包括如何分割财产

离婚
2019-07-03 11:00: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在方式上可以分为协议离婚诉讼离婚  
    一、协议离婚  
    (一)协议离婚的概念和条件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根据法律规定合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根据婚姻法第31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确认双方自愿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已经有适当处理的,应当办理离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婚姻登记具有管辖权;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必须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但有一下情形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
    (1)一方当事人请求登记离婚的;
    (2)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债务清偿未达成协议的;
    (3)双方或一方当事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4)双方当事人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  对离婚的效力,《婚姻法解释
    (二)》第8条第1款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为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有权就:“履行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民法院应当受理。男女双方当事人请求变更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同样也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  
    (二)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由通过行政程序进行的协议离婚的民政部门主管。具体的婚姻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社区的市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本人的户口薄、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三)离婚登记的撤销  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解除婚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  如果当事人认为其符合离婚条件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婚后子女抚养或遗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由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审理后,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  
    (一)诉讼离婚中的两项特殊保护  
    1、在诉讼中对现役军人的特殊保护。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须经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失的除外。  
    2、在诉讼离婚中对女方的特殊保护。婚姻法第34条、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5条的规定,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请求离婚。  
    (二)诉讼离婚的法律原则  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我国法院判决离婚或不离婚的原则。
  • 根据《婚姻法解释
    (一)》第30条的规定,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在一审时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另行起诉。对于当事人在离婚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但法院未判决离婚的,当事人的警害赔偿请求法院不予支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法院不予受理。具体内容可归纳如下:  
    (1)提起损害赔偿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的无过错方。如果无过错方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可由其父母或与其共同生活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兄弟姐妹或成年子女代为提出。损害赔偿应当确定在身体的伤害程度和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内。  
    (2)离婚损害赔偿必须在依法判决离婚的前提下提出,只提出离婚损害赔偿,不提出离婚诉讼或被判决不准离婚的,其请求法院不予支持。离婚损害赔偿提起的具体时间有三种情况:一是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二是元过错方作为被告,如果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就离婚损害赔偿单独提起诉讼;三是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一审时被告未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提出的,人民法院可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应告诉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可对离婚损害赔偿另行提起诉讼。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确定离婚的相关事宜,包括夫妻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如何承担、夫妻谁来抚养子女以及作为共同财产的房产如何进行分配等。如果夫妻双方能够约定通过变价分割的方式来分配房产,可以由双方将房产售卖后就价款进行分配即可。
    夫妻一方变卖房产后不给付钱款的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要回钱款。

  • 一、财产分割协议。双方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形成书面协议,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离婚协议无需公证; 第
    二、协议离婚后办理房产过户,携带离婚协议及离婚证等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 第
    三、分割比例。分割的比例和方式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最终是否能按出资比例分割,要看房产是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及双方的约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