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祖上有明朝墓,墓主人当过桂林府知州,在潮阳县志里能查的到资料,现在想申请文物保护

遗产继承
2024-02-19 08:02:5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祖坟属于著名人物的墓葬的,例如孔子墓,秦始皇墓等已经列入国家文物保护名录,这个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法》的保护。清代以前的墓葬,无论身份,都属于文物范围,受法律保护。
    2、上述范围之外的祖坟,由于历史原因,多数没有相关土地等所有权,但坟主的相关权利仍受法律保护。如果在拆迁范围内,相关单位往往和坟主协商,付给一定的费用(一般5000元左右)予以迁坟。拆迁部门不协商就迁坟毁坟的,属于侵权行为,坟主可起诉至法院要求赔礼道歉予以补偿;如果坟主无正当理由拒不迁坟,拆迁单位在履行告知等义务后有权按无主坟处理。
    3、非拆迁单位无正当理由毁坏坟墓,亦属于侵权行为,坟主可起诉至法院要求赔礼道歉予以赔偿,恢复原貌;毁坏坟墓情节严重的构成盗掘古墓葬罪和侮辱尸体罪,有可能受到刑事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二条 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故意破坏、污损他人坟墓或者毁坏、丢弃他人尸骨、骨灰的;
    (二)在公共场所停放尸体或者因停放尸体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工作秩序,不听劝阻的。
  • 法律分析: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文物的义务。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和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被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置专门机构或者指定机构负责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七条 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文物的义务。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和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被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置专门机构或者指定机构负责管理。
    其他文物保护单位,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置专门机构或者指定机构、专人负责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的,可以采取聘请文物保护员的形式。
    文物保护单位有使用单位的,使用单位应当设立群众性文物保护组织;没有使用单位的,文物保护单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可以设立群众性文物保护组织。
    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群众性文物保护组织的活动给予指导和支持。
    负责管理文物保护单位的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其安全保卫人员,可以依法配备防卫器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