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这家公司工作了9年。如果我突然得了癌症,我能接受多长时间的治疗?

工伤索赔
2024-02-20 00:30: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员工得了癌症,按照《劳动法》中的规定,需要给一定期限的医疗期用来治病,用人单位不能直接因为员工得癌症就将其辞退。也就是说,在医疗期内,员工即使得癌症了也不能辞退。但如果医疗期届满,而员工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无法承担新安排的工作,这样的情况下单位可以将其辞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职工在职期间患癌症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第六条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 法律分析:对于患有癌症、精神疾病等特殊疾病的职工医疗期问题上一直是存在争议的,并有两种不同的观点及裁判规则:一种观点认为,患有癌症、精神疾病等特殊疾病的职工应直接给予24个月的医疗期,在24个月的医疗期满仍不能痊愈的,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同时还规定,在劳动合同期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合同届满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期限应当延长至医疗期满之日。由此可见,医疗期制度不是单纯的劳动权益保护制度,不仅在物质基础上对劳动者进行保护,还对劳动者的就业权、健康权、生存权等权利进行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