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原来的一些小事,这个人心里不舒服整天滋生事情,并堵在出去的路上骂街骂人而且不堪入耳,我们都没有理他,但是这次他不仅骂人而且拿砖头打人,打到了手上我拿砖头打了他的脚,这属于正当防卫,应该怎么处理呢

暴力伤害
2019-07-03 12:04: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实施正当防卫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一、 只有在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

    二、 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三、 必须是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防卫,而不能对无关的第三者实施;

    四、 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能阻止对方对自己的侵害),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 如果属于正当防卫,可以不不服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2、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3、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

    4、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5、对不法侵害行为人,在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时,所造成损害的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