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身份证过期,异地丢失,怎么办?

2024-02-20 05:10: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身份证过期,可以在异地办理。自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拿到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地区,办理时间可能会延长点,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在一些有条件的地方,制发证周期可能会更短。法律依据:《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第一条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人需交验下列身份证件之一:(一)居民户口;(二)居民身份证(仅限居民身份证换领)(三)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受理地公安机关要以全国人口基本信息资源库数据信息为准,严格核验申领人身份信息。(五)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的。第四条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的设置按照“就近、便利”原则,每个县(市、区)至少设置1个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流动人口聚集区以及劳动、就业相对集中的企业、单位附近的派出所应增设异地受理点。第五条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技术标准。人像、指纹信息采集严格执行《居民身份证制证用数字相片技术要求》和《居民身份证指纹采集基本规程》第八条严格落实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各环节工作规范和时限要求,结合本地居民身份证制发工作实际,尽可能缩短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办证周期。第九条严格落实协作配合责任,设置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省级联络专员,依托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系统公布联系方式,发现问题及时协商解决。
  • 身份证掉了可以在异地办理吗:身份证丢失可以在异地进行补办,其流程如下:本人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便民服务中心)申请换领、补领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需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异地换证目的是为方便长期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群众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对难以确认身份和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身份证过期人在异地要申请换证。申领身份证具体流程如下:1、公民本人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填写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2、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由公安机关查询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和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核实;3、符合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当场受理,申请材料不全,应当一次性告知群众所需补齐的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五条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