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为个人原因不想工作,工作了三天半,半途而废,负责人说没有工资,请问有工资

讨薪
2024-02-20 07:1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作不给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劳动法》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法律分析:1,打工不给工资可以到劳动局举报。2,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仲裁成功费用全部由公司负担)。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准备好证据,比如微信聊天,工资记录,工作服,工作证,其他一切和工作有关的,都可以作为证据。最好分别给老板、黄姐打电话,聊一下单子的事情,记得录音,你要说不是你的责任就行。没有签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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