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年人过世社保卡和身份证不见了,怎样申请丧葬费?

2024-02-20 07:1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丧葬费在专门负责丧葬的社会保险公司办公室收取。准备好死者的死亡证明,家属与死者的关系证明以及银行卡原件。符合条件的,到当地市政务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办理相关手续。办理丧葬费前,应在当地社保部门办理养老保险清算手续或福利养老金待遇终止手续。退休人员死亡后有10个月的丧葬费和3个月的抚恤金。如果他们在社保里有资助,可以从社保里拿;如果没有纳入社保,可以从单位领取。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应当在3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丧葬补助费,办理时需填报《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领表》交社区盖章,社保员签字后,并携带离退休人员火化证原件、复印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前往社保局养老保险服务大厅办理丧葬费申领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 办理丧葬费一般需要到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具体情况如下:1、如果是事业单位的,去世后由国家发放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标准为死亡后被追认为烈士的可补助一次性抚恤金为生前月基本离退休费额80个月;因公死亡的补40个月;病故的补20个月;2、如果没有参加社保,当地规定有丧葬费的话,可向民政部门咨询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是什么1、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2、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3、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
  • 你好,丧葬费一般是打到死者的社保卡账户的。社保卡不仅可以用于办理社保待遇,里面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金融功能,可以用于相关款项的存取、发放。死者去世后,一般是由单位先到当地社保部门办理减员手续。然后再由家属去原来参保的社保局办理个人账户余额提取、丧葬费和抚恤金。这几项费用都是由单位填报后,经社保审查没问题直接打入死者的社保卡账户。家属持相关手续直接办理余额提取就可以。在办理余额提取时,需要家属提供办理人的身份证,参保人的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双方亲属关系证明,在社保局提取个人账户余额,同时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只能在一个地方领取)。如果社保局无正当理由不给办理,可以持相关手续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只要取得了法院判决,社保部门就必须按照法院判决执行,发放相关款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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