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雨水导致六楼屋顶漏水,渗入五楼,但六楼无人居住,如何解决

业主维权
2024-02-20 07:3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顶楼漏雨可向城市所在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顶层屋面位于房屋建筑的公共部位,如有损坏,应由房屋建筑施工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维修,即在防水保修期内,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报告,责成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和维修,超过保修期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申请使用住房专项维修基金进行维修,防水保修期不得少于五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 1、顶楼下雨漏水应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判断赔偿1、属于房屋结构问题,房东应该承担赔偿责任2、属于用水问题,承租人存在过错的,由承租人自负损失同时承租人还要赔偿房东因过水而遭受的损失3.楼上漏水造成楼下受潮,处理原则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 如果楼上漏水是非人为原因造成的,且房屋在质保期内,房地产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如果楼上漏水是楼上住户的原因造成的,受损业主可以根据自家的损坏情况,向楼上住户提出修补要求,并承担修补期间对自家造成的损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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