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是否自动离职算作缴费?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2-20 07:4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自动离职的,仅可以从当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行个人缴费之日起计算缴费年限。按照法定程序辞职的,之后有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之前在事业单位工作年限,应当计算连续工龄,并视同缴费年限,与之后参加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自动离职所在单位一般应按除名处理,除名人员除名前与除名后的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计算,视同缴费年限不可以连续计算。事业单位职工自动离职的,应当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连续工龄,自动离职前的工龄不再计算连续工龄,不能视同缴费年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三条辞职应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不得擅自离职。对擅自离职人员,要进行批评教育,并分别不同情况妥善处理。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第七条可以辞职或经批准允许辞职的,要补办辞职手续。其余的要动员返回。对拒不返回和拒不补办手续的,按自动离职处理,以后被其他单位录用,工龄从重新录用之日起计算。
  • 自动离职不算视同缴费不合理。工龄从开始工作的时候计算。认定工龄就要提供材料证明参加工作时间,这个证明是要原始的或是对应的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是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也有的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范围。自离有工资。不论采取何种方式离职,都应该发放工资。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