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儿不回家却能联系到报警有用吗?

2024-02-20 08:1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孩子不回家报警有用吗1、未满16周岁的孩子父母有权进行监管,不得离开父母单独不回家居住。如果对方自愿离开家,报警是解决不了问题,建议当事人与孩子良好沟通。成年孩子离家出走报警有用,具体如下:(1)成年孩子离家出走超过24小时可以按照失踪报警,公安机关会立案备案;(2)离家出走超过24小时可以按照失踪报警,可向失踪人户籍所在地刑警队报告失踪人口或者在失踪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受理后,根据所侦察情况决定是否立案。2、法律依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六条中小学生旷课的,学校应当及时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取得联系。未成年人擅自外出夜不归宿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其所在的寄宿制学校应当及时查找,或者向公安机关请求帮助。收留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或者在二十四小时内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学校或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二、口头恐吓报警有用吗有用。遇到被威胁恐吓的行为是可以进行报警的,公安部门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立案处理,情节较轻的会进行拘留或罚款,更严重者涉及刑事罪名则会受到相应的刑法处置。
  • 联系不上家里人可以报警。正常成年人一般情况下都是24小时作为时间限制的,但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可能会人身安全有危险,或者说是对方可能会受到侵害。那么随时都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这个是不受时间限制的。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比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随时可以报案寻找,24小时立案。事故(意外、被害等)发生的当事人,随时报案随时立案。其他情况可48小时后报案,报案即立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公告期间届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判决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
  •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