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机动车与电动车相撞交通事故处理同等责任是否需要赔偿对方修车费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2-20 09:0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还是要赔付对方的修车费用的。在认定是同等责任的时候,对于一方所遭受的经济损失,自然应该按照责任划分由双方共同承担。通常情况下,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一方遭受经济损失,除受害方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况下,一般先由加害方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全部责任,超出交强险的部分,再根据交警部门作出的责任划分来对超出部分的损失进行分担。即便是受害方承担全部责任,加害方也需在交强险中规定的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双方承担同等责任的,由双方保险对对方进行赔偿,交强险不够赔付的,由各自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那么这个责任应该要如何划分呢?依据法律的规定:交通管理部门应该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其责任。
  •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还是要赔付对方的修车费用的。在认定是同等责任的时候,对于一方所遭受的经济损失,自然应该按照责任划分由双方共同承担。通常情况下,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一方遭受经济损失,除受害方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况下,一般先由加害方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全部责任,超出交强险的部分,再根据交警部门作出的责任划分来对超出部分的损失进行分担。即便是受害方承担全部责任,加害方也需在交强险中规定的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双方承担同等责任的,由双方保险对对方进行赔偿,交强险不够赔付的,由各自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那么这个责任应该要如何划分呢?依据法律的规定:交通管理部门应该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其责任。
  • 在发生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对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受害方除了可以要求赔偿汽车修理费外,如果产生合理的交通费和误工费的,也可以要求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损害。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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