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二人同居十几年没领结婚证,女方生病了,男方有义务照顾她吗?

同居
2024-02-20 09:10: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有结婚证是夫妻,无结婚证只是非婚同居。所以,两者的区别就是是否是夫妻。是夫妻的,有夫妻共有财产,配偶是另一方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一方受伤生病另一方有照顾的义务;不是夫妻的,两人只是非婚同居,财产各管各,一方受伤生病另一方无照顾义务(但可以自愿照顾),且在法律上非配偶关系,不存在第一顺位继承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 法律分析:有结婚证是夫妻,无结婚证只是非婚同居。所以,两者的区别就是是否是夫妻。是夫妻的,有夫妻共有财产,配偶是另一方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一方受伤生病另一方有照顾的义务;不是夫妻的,两人只是非婚同居,财产各管各,一方受伤生病另一方无照顾义务(但可以自愿照顾),且在法律上非配偶关系,不存在第一顺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 同居关系没有扶养义务。同居关系是指,男女双方长期共同生活,但没有登记为合法婚姻的关系。法律并没有禁止未婚的男女进行同居。只要双方都没有法定配偶,这时候双方长期自愿公开地共同生活,也是法律所尊重的一种生活方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夫妻之间才会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对于一般的同居关系,男女双方之间不会因此产生夫妻之间的法定义务。因此,同居的男女之间没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也没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只有登记结婚了,双方才会产生法定的扶养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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