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已经离开半年了,以前的公司没有给我买社保,能要求赔偿吗?

社会保险
2024-02-20 10:24: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没有购买社保的补偿:购买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以任何的理由免除,由于用人单位没有购买社保的,劳动者以此理由提出离职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做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不满半年按照半年,满半年按一年算,但一定以书面的方式提出由于公司不购买社保的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新成立的企业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社会保险登记内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账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办理好缴费登记手续后,缴费单位应当在每月1日至15日内,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日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本单位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单位从职工本人工资中扣除后代为缴纳。
  • 法律分析:如果公司不给员工购买社保可以起诉,获得经济赔偿。赔偿的标准是(一)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二)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其次,如果公司没有给员工购买社保,不仅对我们员工有损失,对公司同样具有法律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法律分析:公司未为员工购买社保应当予以补缴并支付经济补偿,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如下: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没有缴纳、没有足额缴纳、没有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所应承担的责任包括:(一)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损失;(二)承担应当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三)承担工伤保险费有关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四)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五)赔偿给劳动者造成的其它费用。如果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劳动者要求赔偿损失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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