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为小时工,工期到期,但工厂不会离职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2-20 10:4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小时工工期未满可以随时辞职,小时工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并不构成固定的合同关系,所以是可以随时辞职的,但具体情况下一般也需要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处理,并在结算完工资待遇后离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法律分析:劳动者个人原因辞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实际出勤的天数以及加班时间的多少来进行一定计算的。所以,工厂离职工资是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实际出勤的天数以及加班时间的多少来进行一定计算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1.小时工与其单位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小时工若不辞职直接走人,要承担劳动合同上规定的违约责任。2.若因为离职造成单位损失的,要赔偿单位损失,以及承担相应责任。3.用人单位可以依法在百分之二十的限度内扣除小时工工资中经济损失的部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