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没有签劳动合同。现在我想离开。老板说离开需要两个月。我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2-20 10:5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提出辞职多久可以走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提出辞职后随时可以走。当事人在书面提出离职申请后,就可以立即离开公司,除非还需要工作的单位支付工资、押金。如果当事人跟工作的单位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机构申请劳动仲裁。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后果有哪些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后果有以下:1、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存在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2、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即丧失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辞退员工的权利;3、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不易得到保护;4、另外,用人单位可能面临罚款等行政处罚。
  • 需要依法办理离职手续,提出书面申请,做好交接工作,但随时可以走人,不用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入职第2个月开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可以,需要依法办理离职手续,提出书面申请,做好交接工作,但随时可以走人,不用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没有签劳动合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劳动者可以随时离职。如果双方没有协商一致,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30天后劳动合同解除。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主张双倍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