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电话叫当事人去喝酒,当事人开车去的,醉酒后当事人开车追尾至死,朋友又没有责任。

2019-07-03 13:55:2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1、酒驾致人死亡,如果是主要责任,那么是涉嫌交通肇事罪的,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除此之外,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4、建议和受害者家属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争取获得谅解,以争取从轻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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