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餐馆工作,因为生理期身体不舒服,向老板请假,因为周五老板不批准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2-20 13:1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请假,若符合用人单位规定的程序和手续,但领导不批,因此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 劳动者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去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劳动者享受健康权,这是基本的人权,劳动者生病请病假,用人单位无权不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八条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 你好,休息休假管理制度如下:1、对于休息日安排工作的,只有在不能安排补休的情况下,才支付加班报酬(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对于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无论是否安排补休,都需要按照规定支付加班报酬(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2、我国的法定节假日根据《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有元旦3天、春节7天、国际劳动节3天、国庆节7天;根据2008年1月1日施行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还包括清明节3天、端午节3天和中秋节3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