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名工人,在一家大工厂工作,有一个私人老板。现在私人老板无缘无故地解雇了我。他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是雇佣关系。工资是按日计算的。我无缘无故解雇了我。我能得到补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2-20 14:30: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私人老板解雇员工有没有赔偿1、私人老板解雇员工有赔偿。私人老板一旦与劳动者形成劳动关系,劳动者就受到法律保护,私人老板需遵守相关法律规定,解雇员工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员工补偿。如私人老板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员工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仲裁。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企业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企业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法律分析:私人老板即用人单位没签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以得到双倍工资的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劳动合同法》规定,属于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员工被私人老板无故辞退的赔偿按照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即可获得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非法辞退的按双倍计算;劳动者在违反公司制度的情况下被老板辞退的没有补偿,造成损失的还应进行赔偿。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