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孩子在幼儿园玩耍时伤害了其他孩子,这应该是什么责任分工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2-20 14:3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孩子在幼儿园受伤幼儿园应该承担的责任具体如下:1、因为是“全托”时间发生的,幼儿园负全部责任。2、可以赔偿医药费、住院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护理费、家长因此造成的误工费等等。3、如果因此造成有后遗症的后期治疗费可以一次性算断,也可以根据以后实际发生的情况另行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 孩子在幼儿园受伤幼儿园应该承担的责任具体如下:1、因为是“全托”时间发生的,幼儿园负全部责任。2、可以赔偿医药费、住院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护理费、家长因此造成的误工费等等。3、如果因此造成有后遗症的后期治疗费可以一次性算断,也可以根据以后实际发生的情况另行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 小孩在幼儿园受伤,幼儿园应该承担侵权法律责任,因为幼儿园的这些孩子全部都是属于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那幼儿园就要对当事人的人身安全承担各种各样的责任,除非学校有证据证明其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采用的是一种举证责任倒置方式,如果是学校以外人员所造成的伤害,则应当由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则学校承担补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零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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