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企业职工判刑后,以前的缴费年限还算吗?

2024-02-20 14:4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人判刑后视同缴费,下列人员的缴费年限按以下办法确定:职工、个体参保人员服刑或劳教之前的实际缴费年限和刑释解教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原实际缴费年限前的原连续工龄按国家有关规定,不作为视同缴费年限。职工被开除、除名的,被开除、除名前的原连续工龄按国家有关规定,不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其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作为实际缴费年限。法律依据:《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第二条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称为“缴费年限”。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
  • 法律分析:判刑后,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工龄,但之前的实际缴费年限可以计算。法律依据:《内务部关于工作人员曾受过开除、劳动教养、刑事处分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一、工作人员受过开除处分或者刑事处分的,应当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工作年限,他们受处分以前的工作时间和参加工作以前主要依靠工资为生活来源的劳动时间,可以计算为一般工龄。如果情节较轻,经过任免机关批准的,受处分以前的工作时间,也可以合并计算工作年限。但受开除处分或者刑事处分的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他们的工作年限和一般工龄均应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
  • 法律分析:视同缴费年限不再计算。劳动者被判刑的,判刑前的连续工龄不再计算,不能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与刑满释放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法律依据:《关于工作人员曾受过开除、劳动教养、刑事处分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第一条工作人员受过开除处分或者刑事处分的,应当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工作年限,他们受处分以前的工作时间和参加工作以前主要依靠工资为生活来源的劳动时间,可以计算为一般工龄。如果情节较轻,经过任免机关批准的,受处分以前的工作时间,也可以合并计算工作年限。但受开除处分或者刑事处分的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他们的工作年限和一般工龄均应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关于贯彻执行的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第九条受过开除处分或者刑事处分的工人,重新参加革命工作之日为参加革命工作的时间,但是情节较轻,并且经过单位领导批准的,他们受处分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时间,也可以作为参加革命工作的时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