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哥哥的孩子20岁了。我能收养它吗?

收养
2024-02-20 16:0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领养。领养者须符合1、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子女的能力、年满三十周岁、有配偶者须夫妻共同收养,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孩,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相差四十周岁以上、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如果收养孤儿或残疾儿童,则不受1、3、5条的限制。须提供下列证明:1、收养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目的和不遗弃、不虐待被收养者的保证)、身份证明(包括出生、国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职业和经济状况证明、健康证明、有无受过刑事处罚记录证明、符合收养人居住国有关现行收养法规的证明、家庭情况调查报告。如果收养夫妇中有一个不能前往中国办理手续,另一人可根据由其签字的委托书代为办理。法律依据:《收养登记工作规范》第四十六条各级民政部门应当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本级民政部门设立的收养登记处(科)和下级收养登记机关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第四十七条收养登记机关应当按规定到指定的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收养登记费,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制定的收费票据。
  • 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 法律分析: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