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欠别人材料费。现在我被起诉了。如果我还没有钱,我该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4-02-20 16:5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别人欠我钱不还,应该准备好起诉状,欠条、催款通知等相关证据,向债务人所在地法院起诉。法院受理立案后,交纳诉讼费用,等待开庭。有条件的还可以调查对方的财产状况,查到有价值的财产,可以申请诉前保全。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欠钱不还,不受数额限制,多少都可以立案。对方不履行还款义务要起诉,大概的程序如下:1、写好起诉书,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的诉讼程序,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提起公诉的法律文书,因为它是以公诉人的身份提出的,所以也叫公诉书,起诉书为打印文件。除首位部分外,主要是三大部分,其中“犯罪事实和证据”一般是起诉书的主体;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法律规定,民间借贷起诉的,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立案,与借款金额无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 欠钱不还是可以立案的。对方欠钱不还,可以向法院起诉。具体向法院起诉的材料包括,民事起诉状,身份证复印件,对方欠钱的欠条等相关证据等。法院会审查起诉材料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果符合法律规定,则会受理案件,开具案件受理费缴费通知单,这样,你交完诉讼费之后,就完成立案程序了。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