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打了,本来商量赔偿,结果对方不履行还能报警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2-20 17:3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人打了,只要有人证,最好去验伤有个伤痕证明,以及对方一系列相关的信息,如性别、姓名或者外貌特征,案发地点和时间等,第二天也是可以报警的。
  • 人被打了对方不赔偿的情况下,建议受害人可以先到派出所报案。如果受害人的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受害人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法律分析】:被打对方不愿意支付赔偿金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到公安机关报警。先到派出所报案,由派出所进行调解,再和打人者及其家属进一步协商解决。记得保留对方打人证据,并保留就诊票据、伤情照片、伤情鉴定等证据,在调解及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到法院起诉,要求其进行相应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