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个人的农村耕地被别人占用了,该怎么办?

土地纠纷
2024-02-20 19:5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土地被别人侵占了怎么办1、土地被别人侵占一般可以采取如下方式处理:(1)排除妨碍。当他人非法妨碍土地使用权人的权利行使时,土地使用权人可以请求排除妨碍;(2)停止侵害。土地使用权人依法有权请求侵占其所使用土地的人立即停止侵害;(3)返还土地。应当责令其返还给土地使用权人,以使其继续使用;(4)恢复土地原状。侵害人应当恢复土地原状,以使土地使用权人继续使用土地;(5)赔偿损失。土地使用权人可以依法请求侵害人进行赔偿以弥补其损失。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七条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二、土地使用权转让流程具体是怎样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流程具体如下:1、申请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2、批准;3、签订转让合同;4、公证,转让合同应经过公证。
  • 土地被别人侵占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家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是什么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4、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一、农村集体土地被个人占用怎么办1、农村集体土地被个人占用后的处理方法具体如下:(1)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2)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调解;(3)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解决。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二、农村土地转让的流程是什么农村土地转让的流程具体如下:1、向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流转申请书;2、土地流转服务站对流入方的经营能力和经营项目进行审核后,进行登记;3、签订合同土地流转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流转意向后,按程序签订统一文本格式的土地流转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