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要求你办理离职手续合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2-20 21:0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离职手续,当事人可以提前向单位申请离职,也可以与单位协商,如果单位有违法的,可以直接离职。如果单位故意刁难不让离职,可以去劳动局申诉。之后,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第二十三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要求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不为其提供劳动条件,属于明显的用人单位停止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到期限届满,应按照劳动合同提前解除处理。用人单位虽然提前终结劳动者的劳动条件,但办理离职手续之后到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劳动者处于享受年休假状态,按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支付,足以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仍然存续,劳动合同在期限届满前仍具有效力。因此,应认定为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不应按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三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和额外经济补偿金,没有事实依据,不予支持。作为用人单位,应当在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工作交接的内容、期限等程序,并在提前办理离职手续时向劳动者充分说明,避免劳动者误解而导致争议的发生。作为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应当在日常工作中,以仲裁建议书等形式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的指导。
  • 法律分析:一般最好本人去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一般是需要劳动者本人去办理的。为避免后期的劳动纠纷,留下物化的证据。若实在没时间去办理,也可以授权公司HR或同事。通常情况下,离职证明是不需要员工本人签字的,这个时候需要人力资源部申请填发离职证明,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