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结婚证,想要分手的男人死缠不放,怎么解决?

同居
2024-02-20 21:4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结婚证,如果属于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情形,当事人起诉单纯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解除。如果没有结婚证,属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情形,当事人可以先到婚姻登记的机关补领结婚证,然后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法律分析:1、未领取结婚证的,属于同居关系,男女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不需要办理离婚。2、对于同居期间获得的共同财产,男女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如何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处理。3、法院在处理同居财产时,对于双方有确定份额的,按各方所有的份额确定归属;双方没有确定份额的,按平均数额分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 直接分手就可以了。没领结婚证,就不是法律上的夫妻关系,而是同居关系。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不用起诉解除同居关系,起诉了法院也不会管,直接分手就可以。因同居产生的子女抚养纠纷、财产分割纠纷可以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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