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农业户口转非农业户口后还能转农业户口吗?

2024-02-20 22:01: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非农户口能转回农业户口,但要满足以下条件:1、已经达到退休年龄且原籍是农村的,因故转出的人员,可以转回农业户口;2、读大学的大学生将户口迁回原籍;3、已办理农转非的被征地农民,且在农村拥有土地。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法律分析:非农业户口转农户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必须是由原籍转出(如果是夫妻投靠,不满足这一条件)2、在村里有宅基地3、退休或已经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4、长期在村里居住。只要符合这些条件,带上村里开的接收证、结婚证、退休证和房产证就可以办理户口转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非农户口能转回农业户口,但是当事人转回农业户口的,在农村落户后一般仍为非农户籍或常住户籍。国家对农业户籍的管理非常严格,转回农业户口后能否享受农村待遇要根据当地的规定具体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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