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村里不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怎么办?

社会保险
2024-02-20 22:40: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申请特困人员供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 村民申请低保的条件:持有本地农业居民的户口;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其他。申请的程序:向乡镇人民支付提出书面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九条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 村里不给办低保,但申请人如果确实符合办理低保的条件的,可以申诉。享受低保需要按照以下规定申请,经过层层审批,具体办法由当地政府制定,因此还需要跟村委会好好协商。法律依据:村里不给办低保,但申请人如果确实符合办理低保的条件的,可以申诉。享受低保需要按照以下规定申请,经过层层审批,具体办法由当地政府制定,因此还需要跟村委会好好协商。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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