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要办理4555的社保补助,是年龄够就可以申请的吗?

2019-07-03 16:00: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在户口所在办理,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
    二、非户口所在地办理提供身份证、收入证明。
    三、至于缴费标准,有一次性交足15年的,有按年缴费的,有按月缴费的,每种性质又分好几个档次。你可以持相关证件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咨询清楚,并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作出选择。不过,现在缴费金额多,今后的退休工资也会相应高。
  • ①通知当事人。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于开庭4日前,将列有仲裁庭组成人员、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接到通知后,无正当拒不到庭的,或在开庭期间未经仲裁庭许可自行退庭的,对申诉人按撤诉处理,对被诉人作缺席裁决。
      ②先行调解。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要及时仲裁。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当事人。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以及当事人拒绝受调解书的,仲裁庭应及时仲裁。
      ③开庭裁决。仲裁庭开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由书记员查明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及有关人员是否到庭,宣布仲裁庭纪律;首席仲裁员宣布开庭,宣布仲裁员书记申请回避并宣布案由;听取申诉人及被诉人的答辩;仲裁员以询问方式 ,对需要进一步了解的问题进行当庭调查,并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根据当事人的意见,当庭再行调解;不宜进行调解或调解达不成协议的案件,及时休庭合议并作出裁决;仲裁庭复庭,宣布仲裁裁决;对仲裁庭作结论或需提交仲裁委员会决定的疑难案件,仲裁庭可以宣布延期裁决。
      ④制作仲裁裁决书。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裁决书。仲裁裁决书由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仲裁庭当庭裁决的,应当在自裁决作出之日起7日内发送裁决书;定期另行裁决的,当庭发给裁决书。
      ⑤仲裁期限。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补办条件:
    1、持卡人不慎遗失社保卡;
    2、社保卡卡面污损、残缺不能辨认;
    3、社保卡不能在读卡设备上正常读写。
    补办资料:
    1、本人身份证;
    2、补办申请表;
    3、其它资料。
    【注】因各地方实际情况不同,社保卡补办资料依据本地规定执行。
    补办流程: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地区社保机构补办社保卡即可。具体办理流程根据地方规定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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