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个朋友2005年的案子,把别人故意伤害至死,坐了判了16年半的牢,现在快出来了,那个赔偿金还要交吗

刑事辩护
2019-07-03 16:03:5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你好,
    1、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以上的,涉嫌故意伤害罪,应被追究刑事责任。是否构成轻伤,应由法医作出鉴定。
    2、受害人有权提出民事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等,经鉴定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等,具体金额要根据实际情况详细计算。
  • 民事赔偿应当以民法的规定来定,赔偿范围为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如果构成残疾了,还包括残疾补助金,残疾人生活器具费以及受害人所抚养家属的抚养费,另外还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金,不过这个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可能不会被法院支持。具体的标准如下,至于数额,要参照你们当地的平均收入水平确定,如果是农村户口,就按农村平均收入,如果是城镇户口,就按城市居民人均收入来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