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小孩得了抑郁症,学校有责任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2-21 05:4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免责协议书学校:学生:一、责任由于该生患有抑郁症,在校期间如发生不属于学校的责任的损害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二、因责任认定产生的纠纷,双方可以以下两个渠道认定:1、仲裁;2、诉讼。三、双方任何一方违反该保证书的约定,需要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责任。时间:年月日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法律分析:抑郁症患者多数都是学生,而且不管是初中生、高中生还是大学生,都有可能患上抑郁症。特别是名校学府,患上抑郁症的学生更多。为了安全起见,如果学生的抑郁症已经很严重了,那么就算家长不提出休学要求,学校也会主动提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认知能力、合作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学校应当建立未成年学生保护工作制度,健全学生行为规范,培养未成年学生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第二十六条幼儿园应当做好保育、教育工作,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实施启蒙教育,促进幼儿在体质、智力、品德等方面和谐发展。第二十七条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第二十八条学校应当保障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开除、变相开除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对尚未完成义务教育的辍学未成年学生进行登记并劝返复学;劝返无效的,应当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
  • 法律分析:学校没有权不让抑郁症学生上学。学校没有资格让人失去了一个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哪怕学生得了抑郁症。如果这样,可以完全上教育局去控告这个学校,就是精神病,如果学生是在不发病的时候,也应该有上学的权利。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应当及时了解情况并采取保护措施;情况严重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部门报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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