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欠了债,但他走了。我不能还欠他吗?

债务追讨
2024-02-21 07:50:2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父亲欠债不还不可以起诉子女,只能起诉债务人本人,因为其子女没有代替偿还的义务,当事人因为债务纠纷提起诉讼的,需要准备好起诉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父亲欠债,儿子一般可以不还。父母属于完全行为能力人,由其独自承担偿还责任。父母自己欠下的钱,债权人只能让父母还,不能要求这些人的子女还钱,法律上成年子女和父母的财产分的很清楚,不存在连带责任。但儿子继承父亲遗产的,则要在继承范围内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