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立案起诉,我被人用刀捅了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2-21 08:30: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被人打伤了,起诉的程序:当事人被人打伤的,首先要收集好证据,拟好起诉状,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来起诉,追究其民事或者刑事责任,法院接收材料会进行立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依法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通知双方到庭进行审判。如果构成故意伤害的,则由检察院提起公诉。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如果犯罪嫌疑人和受害者就赔偿问题达到协议,取得受害者谅解的,司法机关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究竟是从轻、减轻还是免于刑事处罚,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案情决定。犯罪嫌疑人殴打打人,不但给受害人造成损害,同时也破坏了社会管理秩序。所以,是否撤销立案的决定权在司法机关,不在受害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八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第二百七十九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 你好!公安机关立案的案件,一般是公诉案件,公诉案件是由检察院起诉,你无权起诉。但是,如果案件涉及到侵害你的合法权益,你可以就民事部分到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以上都是纯手打,希望可以帮到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