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拘留的家庭成员可以向公安局询问是什么原因吗?

2024-02-21 08:36:1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拘留都会通知家属。公安部门将涉案人员进行拘留之后,得在24小时以内告知被拘留人的家庭成员,除了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如果没有在24个小时以内告知应该将原因写在拘留通知书里。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七条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拘留通知书应当写明拘留原因和羁押处所。本条规定的“无法通知”的情形适用本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有碍侦查”:(一)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二)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碍侦查的;(三)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与犯罪有牵连的。无法通知、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对于没有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家属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 法律分析:人被拘留了会通知家属。刑事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情形以外,决定拘留或留置的机关应当把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对没有在24小时内通知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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