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民工能办理病退吗?需要哪些条件?谢谢你!

2024-02-21 09:01: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职工病退办理流程如下:1、职工进行书面申请;2、用人单位须对职工的申请进行初审,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连同职工的其它资料报送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3、申报参加企业职工因病退休鉴定的职工资料经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社会保险局审查后,市劳动鉴定中心根据各区县的申报人数统一安排鉴定时间和地点,由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统一通知鉴定单位;4、等取得参加鉴定资格的职工在接到鉴定资格通知后,到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缴纳元鉴定费。职工病退要符合以下条件:1、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2、连续工龄满十年;3、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 职工病退办理流程如下:1、职工进行书面申请;2、用人单位须对职工的申请进行初审,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连同职工的其它资料报送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3、申报参加企业职工因病退休鉴定的职工资料经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社会保险局审查后,市劳动鉴定中心根据各区县的申报人数统一安排鉴定时间和地点,由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统一通知鉴定单位;4、等取得参加鉴定资格的职工在接到鉴定资格通知后,到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缴纳元鉴定费。职工病退要符合以下条件:1、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2、连续工龄满十年;3、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 办理病退需要的条件,具体如下:1、参保并按规定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2、因为中枢神经系统导致瘫痪的,呼吸困难的,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3、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累计满15年及其以上,其中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5年。:《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五条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五条不具备退休条件,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应该退职。退职后,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四十的生活费,低于二十元的,按二十元发给。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第二条病退办理的流程如下:1、向企业劳动科提交材料,等待审核结果;2、审核过后,企业张贴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日期10天;3、办理病退手续,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可以办理病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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