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假如一名男子满16岁,女子未满14岁,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算不算犯罪?

2024-02-21 09:0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男女自愿发生性关系不一定违法,需区分以下情况:1.如果男女双方皆已成年,自愿发生性关系是不犯法的。2.如果女方未满十四周岁,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的,成年男方构成强奸罪。根据《刑法》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3.如果男方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4.如果女方已成年,男方未满十四周岁的,自愿发生性关系,女方属于猥亵儿童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不要。在正常情况下,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与已成年的人自愿发生性关系的,不构成犯罪,不负刑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是与未满14周岁的发生性关系的情况下,才不管女方是否自愿,男方均构成罪,应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女方已满14周岁的,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就不构成罪,不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法律分析:这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如果未满十四周岁则及时双方自愿也构成强奸罪,如果年满十四周岁双方自愿则不违法,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