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经常收到不明信息,说如果我没有起诉欠款,我该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4-02-21 09:0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要起诉欠钱不还的人,不能只在网上起诉,应当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还需要注意原告要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法律分析:遇到欠钱不还并且又联系不上对方的事情,要搜集和保留好真实的证据如借款借条、欠款凭据、还款协议等,经努力寻找和催讨,如果对方还是不露脸、玩失踪、电话关机、短信不复、微信拉黑等,也要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处理。这样做,一是可以中断诉讼时效;二是法院可以媒体公告的方式送达,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缺席判决,如果法院缺席判决的话,以后找到了被告人,就可以直接进入执行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报警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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