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别人欠我钱不知道姓名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4-02-21 09:0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欠钱只知道名字可以通过对方实名制的电话号码,委托律师通过公安局查到对方身份信息的。但是如果只是知道姓名,因为重名的太多,就很难固定证据和对方身份。当事人应当携带起诉书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材料,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应当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债务人的名字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不一致的解决方法如下:1、如果借据的名字是欠款人的曾用名和昵称,可以通过欠款人所在的派出所、居委会出具证明,证明此人是债务人;2、如果有证人在场,贷款人可以找证人作证,证明这两个名字是同一个人;3、如果没有证人,债务人不承认贷款关系的存在,债权人可以申请笔迹鉴定,证明借据的签名来自借款人,以证明借据的真实性和相关性。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贷款合同在贷款人提供贷款时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 如果别人欠我钱不还,债权人有权去法院起诉,请求债务人偿还应还的债务。除了去法院起诉之外,债权人还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的方式解决债权纠纷。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