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七年前,公司没有给我买社保,现在还能让公司补吗?

社会保险
2024-02-21 09:40: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可以要求公司补齐社保;但是个人部分需要自己承担,不能折算的;提供能证明工作时长的证据,比如考勤记录等;公司不签合同是可以要求赔偿的,从劳动关系开始的时候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员工在公司上班前面几年没买社保现在可以补缴以前的年度,只要按照规定缴纳滞纳金就可以补缴了。但是按现行的社保政策规定,办理社保手续以后是不能通过补交费用的方式向前延续社保年限的。一、社保是否可以补缴以前年度的1、社会保险方中断后再入保险的,可以重新缴纳。填补中断期间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必须缴纳20年才能报销,养老保险必须缴纳15年才能领取养老金。2、社会保障中断后重新参保的,可以不补缴中断期间的社会保险。个人如果写放弃申请,保存在档案里,可以不补办,但是中途中断的时间与其计算缴费年限,不如将来辞职对待遇有影响。二、社保补缴办理流程: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印制法律依据:《核定表》一式两份,办公人员和办理机构各执行一份。2、出示资料不完整且可补充的资料,由经办机构印制《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两份,经办事员签名核实后,与经办机构各执一份。处理机构返还所有资料。3、不符合办理规定的,经办机构印制《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两份,经办事员签名确认后,与经办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复印并归还所有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无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雇主、用人单位未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职工及其他的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社会保险登记。
  • 用人单位从开始用工就应该给员工缴纳社保金,如果之前没有缴纳的,可以找单位领导协商让单位补缴之前的社保金,如果协商不成,你应该积极收集在职工单位工作和欠缴的社保金证据,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直接去法院诉讼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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