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单位工作期间,手机丢失。工作单位是否有赔偿责任?

财产损害赔偿
2024-02-21 10:5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法的。如果所服务的公司性质属于特殊行业,如加油站,机场,或危险作业行业,则从员工作业时安全角度出发,公司实施上班期间禁止携带手机属于合理禁令。但公司负有安全、妥善保管员工手机的责任,如在保管期间员工手机丢失,则由公司承担保管不善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根据单位内合法的规章制度确定(单位合法的规章制度应该是事先全公司公示,而非事后告知,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扣除经济处分后,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同时经济处分的金额不能超过当月工资的20%。扩展资料特殊行业中,售票人员就不可带手机,并且是合法的,例如对售票人员规定了“七个不准”,即不准把个人的钱包、手机带到自己的工作岗位,不准利用当班时间私自扣留车票,不准超范围和规定出售车票,不准替他人代买车票。不准不核对证件为他人订购车票,不准利用工作的便利替他人电话订票和取票,不准违反程序办理退票的手续。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员,调离售票岗位。如果从事的并非的特殊行业,则可以看一下企业的规章制度或者员工手册,有无关于禁止带手机的条款。并且该项制度是否得到公示以及员工的签名确认。如果没有,企业不允许员工带手机或者对于带手机的员工做出一些处罚,是有违法律规定的,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严防铁路职工和外部勾结售票人员有“七不准”
  • 合法的。如果所服务的公司性质属于特殊行业,如加油站,机场,或危险作业行业,则从员工作业时安全角度出发,公司实施上班期间禁止携带手机属于合理禁令。但公司负有安全、妥善保管员工手机的责任,如在保管期间员工手机丢失,则由公司承担保管不善的赔偿责任。
  • 您好,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依法应当赔偿,如果工资未发的,可以扣除部分工资;如果辞职的,仍然应当赔偿。但具体的数额应当协商确定,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请参考以下法律资料: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扩展资料: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既是企业财产的所有人、管理人,又是企业内部的管理者和监督者,所以一旦发生劳动者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情况,用人单位就具有双重身份,即既是受害人,又是劳动者的管理者。如果在此情况下让劳动者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那么企业作为管理者就不再承担任何责任,此不符合公平原则。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对价即劳动报酬与劳动者创造的劳动成果具有不对等性,企业作为劳动成果的享有者,更应承担经营风险。用人单位的每一项工作都由不同的劳动者来完成,如果严格要求劳动者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实质是将企业的经营风险全部转移到劳动者身上,这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来说,不尽合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