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她拍摄了不雅视频,该怎么办?

网络诈骗
2024-02-21 12:1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未经允许随意拍摄他人视频是侵权行为,未经允许严格意义上就是偷拍,即便公众场合,法律拟制为个人隐私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没证据,除非你装摄像头或者拍到片段而且还不一定有用。自媒体时代,拥有智能手机,就能偷偷地录下音频视频。这也成了老百姓们,甚至行政机关固定证据的一大法宝。不过,有人认为,不管是民事诉讼,还是行政执法或行政诉讼中,未经对方同意偷录偷拍获取的证据材料,都不具有证明效力。甚至有人认为,行政执法中的偷录偷拍,就是“钓鱼执法”、“陷阱取证”,应当坚决摒弃。其理由是: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取得的资料能否作为证据使用问题的批复》(法复〔1995〕2号)认为:“证据的取得首先要合法,只有经过合法途径取得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系不合法行为,以这种手段取得的录音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 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采取非法手段,取偷拍偷录的方式取得的视频,侵犯了他人的隐私及合法权益的,不能作为证据使用。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六条,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