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网上买了一种叫铁腰板的乐器。后来,我发现价格不对,而且有很多钱。我认为这个产品是假的,所以我要求退货。货物已经发出,货到付款。然后我不确定。他一直在打电话,然后我就不想要了。他直接威胁要打电话骚扰我。结果,有一天,我接到了无数无关紧要的电话,持续了好几天。我头疼。

消费者维权
2024-02-21 13:3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官方提供了两种退货方式:1、拨打联系电话:找客服解决(客服的工作时间为9:00-21:00);2、私信联系卖家,咨询申请退货的方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 这样的情况可以和对方协商,不成功的可以到工商部门举报了,对于产品问题的一般都是赔偿3倍的损失,个别的可能达到10倍。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 收到货物与实物不符的可以要求商家退换货,也可以向商家进行索赔。根据法律规定,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发现发货的商品与实际收到的商品不符是可以要求退一赔三的。作为消费者,遇到货不对板的问题时,可以先与商家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功的话可以申请平台客服介入处理。也可以直接拨打该平台的投诉电话反映情况并举报商家。上述方法都不能解决问题的话,可以拨打“12315”消费者服务热线或是登录“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要求商家作出相应的赔偿。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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