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租了一辆电瓶车,但我不想租合同是否可以中途终止

租赁合同
2024-02-21 15:2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法典中合同租期内可以中止。合同当事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合同当事人逃避债务的、合同当事人丧失商业信誉的、合同当事人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可以中止履行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二十八条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出租人和承租人都不能随意终止合同。但在一定条件下,双方可提前终止合同,对于承租人来说,为保护自己的权益,应了解出租人提出提前终止租赁合同须具备的条件或理由,主要有:1、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住房转租、转让和转借给他人;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住房从事非法活动,危害社会的公共利益;3、承租人不遵守合同规定,拖欠房租和水电等费用累计达6个月;4、承租人违反合同规定,不经出租人的同意擅自改变住房用途;5、承租人严重损坏住房或住房内的设备、设施而拒不维修和赔偿的;6、出租人因事先无法预料到的事情而必须收回住房自住;7、出租的住房由于地震等原因发生重大损坏,威胁居住者的人身安全,且由房管部门书面证明应该改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 一般情况下,出租人和承租人都不能随意终止合同。但在一定条件下,双方可提前终止合同,对于承租人来说,为保护自己的权益,应了解出租人提出提前终止租赁合同须具备的条件或理由,主要有:1、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住房转租、转让和转借给他人;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住房从事非法活动,危害社会的公共利益;3、承租人不遵守合同规定,拖欠房租和水电等费用累计达6个月;4、承租人违反合同规定,不经出租人的同意擅自改变住房用途;5、承租人严重损坏住房或住房内的设备、设施而拒不维修和赔偿的;6、出租人因事先无法预料到的事情而必须收回住房自住;7、出租的住房由于地震等原因发生重大损坏,威胁居住者的人身安全,且由房管部门书面证明应该改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