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下,我儿子在校内受伤,下巴磕破缝三针,我要求赔偿范围值是多少

2019-07-03 18:22: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没有规定具体赔偿标准,一般以学生的监护人和学校协商一致为准。
    一般赔偿金额不会超过你所遭受的损失金额。(不得利原则)
    你可以要求以下赔偿:
    医疗费(住院费、治疗费、药费等);
    监护人的误工费(因照顾孩子导致的工资损失);
    住院营养补贴(为改善营养、伙食);
    其他经济损失。
    一般而言,你需要拿出相应的证据,说明你要求的赔偿是合理的。比如,医疗发票、监护人的工资单&请假单等等。
  • 帮工过程中,如果帮工人受到人身损害的,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该由谁来赔偿:
    1、如果被帮工人同意帮工,帮工人不是由于第三人的原因受伤的,则被帮工人负责赔偿。
    2、如果被帮工人不同意帮工,帮工人不是由于第三人的原因受伤的,则可以由被帮工人适当补偿。
    3、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 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是指对于受害人受到人身损害后,哪些损失或损害可以得到赔偿。
    一般认为可以得到赔偿的损失和损害包括侵害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造成的损害和损失。
    1、侵害身体权造成的损害
    侵害身体权,可能造成两种损害:
    1.1对人体完整性的实质损害
    1.2对人体形式完整的侵害
    2、侵害健康权造成的损害
    侵害健康权的直接损害,就是破坏人体生理机能的正常运作和身体功能的完善发挥。其表现形式为一般伤害、造成残疾和其他疾病。
    3、侵害生命权造成的损害
    侵害生命权,是造成了受害人的生命丧失,使受害人的主体资格消灭。
    这是侵害生命权的最直接的后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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