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洛阳这边,房子不住人,物业费怎么打折

物业管理合同
2024-02-21 18:0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物业费打折如下: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未使用的物业,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告知,可以按规定标准的70%打折;业主所居住小区内有未完工建筑的可以向物业公司申请物业费打折低于规定标准的15%~30%;未计入产权面积的附属房屋不得收取公共服务费。《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法律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第八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 物业费收的贵,如业主所居住小区内有未完工建筑的,可以向物业公司申请物业费打折低于规定标准的15%~30%;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未使用的物业,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告知,可以按规定标准的70%交纳;同时注意未计入产权面积的附属房屋不得收取公共服务费。《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法律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第八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 没住的物业费交纳时:业主所居住小区内有未完工建筑的可以向物业公司申请物业费打折低于规定标准的15%~30%;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未使用的物业,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告知,可以按规定标准的70%交纳;未计入产权面积的附属房屋不得收取公共服务费。法律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第八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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