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被别人打了,报警处理后和解了,然后我没有受伤,现在有瘀伤和紫色,可以让对方陪我去医院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2-21 19:01: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人打了可报警处理,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被打了可以选择起诉的。1.报警110,并且索取出警记录。2.向警方索取验伤单,到指定医院进行验伤和治疗,治疗(住院)完毕后,一定要向验伤结论。3.验伤结论是轻微伤的,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被告赔偿侵权损失;事先你要掂量一下,你把对方揍的怎么样?权衡损失和被损失。4.验伤结论是轻伤以上的,就可以到发生地检察院报案,然后由检察院调查和提起公诉,这样对方必须要负刑事犯罪责任,并赔偿损失。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被人打了应当及时报警处理,派出所可以进行调解,如果双方达到调解协议的,可以调解了事。如果不能的话,公安机关应该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首先要医院出具医疗鉴定,根据警察处理情况,看是刑事案件还是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你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治安案件你可以单独同打人者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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