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购买后未入住的物业费是否以50%的比例缴纳?

物业管理合同
2024-02-21 22:1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入住物业费收取标准如下:(一)房屋交付后业主没有入住的,应由业主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费,或与物业协商按70%的比例交纳;(二)房屋未交付于业主导致没有入住的,应由建设单位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费。法律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第八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 业主未入住时,物业费可按70%的比例缴纳。经业主验收,因未装修而不具备入住条件的空置房或入住后(含房屋装修)因其他原因长期不使用的空置房,从验收或业主报告物业服务企业,经物业服务企业登记确认后,其物业服务费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费标准的70%交纳。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 法律分析:对已购买但未入住的业主一年内按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标准的50%交纳。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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